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的科学性,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学 |
2 |
汉语言文字学 |
2 |
应用语言学 |
2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1 |
中国古代文学 |
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5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2 |
中文创意写作 |
1 |
合计 |
21 |
1354 戏剧与影视 |
影视教育 |
10 |
二、工作流程
所有考核程序全部线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加入西北大学文学院2026博士复试QQ群(QQ群号1098059384),后续所有工作均在群内通知。考核工作流程包括:
1、资格审查
通过学校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文学院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对考生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2、材料打分并确定考核人选
由专业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打分。按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专业笔试、面试人选。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专业笔试、面试环节。
按照招生名额确定专业笔试、面试考核人数。材料审核成绩未进入相应比例者,不再参加后续笔试、面试环节。
学术学位(中国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招生名额小于等于2时,按招生名额的6倍确定笔试面试人选;招生名额大于2时,按招生名额的4倍确定人选。
专业学位(戏剧与影视):按招生名额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
3、专业笔试、面试
专业笔试:满分100分,采用现场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科研或实践潜力、思想品德等综合能力。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
各项考核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将在文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三、成绩构成与录取规则
(1)成绩构成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材料审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
总成绩(满分100分)=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2)录取规则
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排序,顺位录取。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材料审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中的任一考核环节成绩低于满分的60%,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若有考生放弃录取或在指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按照导师组招生的优先次序,确定该招生名额配置方案。
定向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拟录取总人数的20%。
四、考核时间、地点
材料审核成绩排名进入相应比例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可进入业务课笔试环节,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月28日下午14:30-16:30,专业笔试。笔试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三号楼3J301,具体考场现场查看。
4月29日,综合面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学楼七层。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
四、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考核中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开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所有信息请以西北大学文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同时报考专博与学博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类型考核。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29-88308215
西北大学文学院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