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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23-08-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二条  本科生班主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力量,担负着大学生学习教育、日常管理以及班级建设等工作职责。

第三条  本科生班主任的工作内容

(一)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发掘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资源,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个性特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每学年至少与班级每位同学谈话1次。

(二)专业学习指导。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开展学生学业、专业、学习指导,引导学生制订合理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学业指导专题班会或活动1次,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术专业素养。

(三)创新实践指导。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计划竞赛;每学年带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

(四)学风班风建设。加强与任课老师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每学期至少到学生班级听课1次,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形成优良班级氛围。

(五)班级日常管理。全面掌握班级情况,加强与班干部的联系,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班会,倾听学生意见建议,了解学生需求,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高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关爱帮扶学生。加强对重点关注学生的关心支持,每学期至少与考试不及格或重修学生谈心谈话1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重视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及思想困惑。

(七)就业创业指导。结合专业特点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向学生推荐实习、就业信息和岗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就业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

(八)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配备和选聘

第四条  本科生班主任的配备

(一)原则上每个班级应配班主任1人。

)为保证班主任工作的连续与稳定性,班主任聘期一般为四年,所带班级学生毕业后自动解聘,为保证班主任工作的连续与稳定性,班主任聘期一般为四年,按照培养计划,重新分班后按照专业相近情况,学院另行分配。

第五条  本科生班主任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

(三)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四)本科生班主任原则上由来院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熟悉学院和学校基本情况的专业教师担任,青年教师优先。

第六条  本科生班主任的选聘程序

(一)学院结合实际确定本科生班主任名额,由教务办公室发布岗位需求。

(二)个人申请,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班主任的日常管理监督。

第八条  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点工作与常规工作相结合、学院考核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相结合,按照到岗到位、学习培训、协调配合、工作成效及学生测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九条  本科生班主任工作作为学院职称评聘、先进评选、人才申报等重要指标。

第十条  本科生班主任的考核程序

(一)本科生班主任根据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一学年工作,填写《本科生班主任年度工作自评表》、提交《本科生班主任手册》。

(二)学院教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结合班主任工作的实际、个人总结以及学生评价,对班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合格者,学院在年终考核中给予1000元津贴;工作特别突出或作出重大贡献者,经学院主管领导提名、学院研究后给予2000元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工作量且不再续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