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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人才创新计划”诚邀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
2026-01-13    浏览次数: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尚未全职回国(来华)的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可适当放宽。

 3.年龄不超过47周岁(女性49周岁)。

 4.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良好教育工作经历。已取得本领域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或主持国家级项目且发表过领域内高水平论文。

 5.符合国家、陕西省及学校关于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构成:

 1. 基本工资:享受学校同等岗位教师基本工资。

 2. 基础绩效35万元/年(税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奖励绩效: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每年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有重大业绩者,还可另外享受学校重大业绩奖励。

(二)职业发展支持

 1. 科研配套:培育期内每年配套10万元。

 2. 团队建设:满足学校和所在单位博士生招生基本条件者,每年保障博士生、博士后名额各1个,硕士生名额根据需要予以充分保障;研究生招生名额可跨院系使用。

 3. 晋升发展:符合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聘办法教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且取得突出业绩者,直聘教授;符合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聘办法相应要求者,评审环节限额单列;优先推荐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4. 院系依据入选者的职业发展规划与成长目标,精心选聘校内外资深学者担任学术顾问,量身定制“一人一策”的个性化培育方案;仪器设备优先供给,项目申报全程指导,学术交流活动重点支持,全方位赋能人才成长。

 (三)住房与生活保障

 1. 培育期内,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2. 子女入托、入学事宜按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办理,享受工会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3. 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保障身心健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211  029-88308216

 电子邮箱: xbdxwxy@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