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尚未全职回国(来华)的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可适当放宽。
3.年龄不超过47周岁(女性49周岁)。
4.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良好教育工作经历。已取得本领域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或主持国家级项目且发表过领域内高水平论文。
5.符合国家、陕西省及学校关于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构成:
1. 基本工资:享受学校同等岗位教师基本工资。
2. 基础绩效:35万元/年(税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奖励绩效: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每年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有重大业绩者,还可另外享受学校重大业绩奖励。
(二)职业发展支持
1. 科研配套:培育期内每年配套10万元。
2. 团队建设:满足学校和所在单位博士生招生基本条件者,每年保障博士生、博士后名额各1个,硕士生名额根据需要予以充分保障;研究生招生名额可跨院系使用。
3. 晋升发展:符合西北大学教师职务评聘办法教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且取得突出业绩者,直聘教授;符合西北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特别评聘办法相应要求者,评审环节限额单列;优先推荐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
4. 院系依据入选者的职业发展规划与成长目标,精心选聘校内外资深学者担任学术顾问,量身定制“一人一策”的个性化培育方案;仪器设备优先供给,项目申报全程指导,学术交流活动重点支持,全方位赋能人才成长。
(三)住房与生活保障
1. 培育期内,按2500元/月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2. 子女入托、入学事宜按学校教职工同等待遇办理,享受工会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3. 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保障身心健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211 029-88308216
电子邮箱: xbdxwxy@n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