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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院将对一批仪器设备进行资产处置。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西北大学仪器设备类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待处置的仪器设备资产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7日。
为合理调配校内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校内各单位(部门)如有需要,请于3月28日17:00前,到我院实验室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待处置仪器设备清单
联系电话:13572828839
办公地点:东学楼8层南814
文学院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