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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09-09    浏览次数:

免试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是为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西大教〔2021〕13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文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宇、谷鹏飞

成员:陈柯、陈然兴、杨遇青、雷振宁、高字民

文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组长:陈然兴、陈柯

成员:张阿利、张文利、张亚蓉、陈晓辉、马凯

文学院2023年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陈然兴

成员:张阿利、张文利、张亚蓉、关峰

文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联系人:贾文昭029-88308213)

二、推免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纪校规,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生加权平均分排名须在本专业2/3以内(含2/3),其他专业学生加权平均分排名须在本专业2/5以内(含2/5),且无不及格科目。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并获得两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手写体推荐信)。推荐专家应给受推荐学生讲授过课程,或指导过受推荐学生参与其个人研究课题,或指导过实验、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5.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相应成绩或等级(TOEFL成绩≥8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300分(新分制、五年有效),或雅思成绩≥5.5分(两年有效));小语种学生应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①违犯法规校纪,在个人诚信或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有不良记录;②所修课程(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除外)有不及格者。

(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

申报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除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期间在学校或院(系)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

2.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热爱并能胜任到西部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服务)工作,且必须服从全国项目办分配。

3.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必须报考西北大学。

三、综合成绩核算

1.综合排名以综合考核成绩为排序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基础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在同等情况下,对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在科研、文艺、体育等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可予以优先考虑,但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指标。

3.遴选推免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窗体顶端

综合考核成绩=加权平均分×90%+创新素质奖励分×10%(创新素质奖励分×10%最大值不能超过10分)。

窗体底端

1)加权平均分计算方式如下:

加权平均分 =

纳入加权平均分计算的课程包含学生1-6学期所修通识通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全部的专业选修课程(具体课程以每学期开课计划为准),有未选课程者,未选课程按0分纳入平均分计算。

2)创新素质奖励分遵照《西北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奖励加分细则》执行。

3)纳入创新素质奖励分的学术专长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西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获得者。期刊等级的认定根据西北大学科研管理部门最新的期刊目录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具有DOI号认定的论文录用通知予以认定。

4.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创新素质奖励分相关成果、证书以及表彰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审核及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要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文学院推免创新素质奖励成果审核答辩安排:

时间:2022年9月12日(周一)10:00

地点:文学院洽谈室(东学楼7层)

四、名额分配

1.普通推免名额。学校按一流专业学生总数×15%,其他专业学生总数×10%的比例进行推免指标分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各专业推荐名额×20%推荐候补人选并依次排序。

专业(班)

在校学生人数

推免比例

推免分配名额(两位小数)

推免分配名额

侯补名额

广播电视编导

35

15.00%

5.25

5

1

汉语国际教育

26

10.00%

2.60

3

1

汉语言文学(一班)

46

15.00%

6.90

7

1

汉语言文学(二班)

46

15.00%

6.90

7

1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

31

15.00%

4.65

5

1

合计

184



27

5

2.研究生支教团由学生自愿申报,院系审查、推荐,学校组织遴选并确定推免资格。

五、推免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推荐工作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我院推免工作的推荐环节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1. 9月9日前:成立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摸底2023届拟毕业学生情况并制定院系免试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 9月9日:学院组织学生自主申报,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 9月10-14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根据审核结果核算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严格按照学校划拨指标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和内容以及拟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整理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4. 9月15日:学校教务处汇总整理各院(系)拟推荐学生信息,并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资格名单。

推荐工作环节结束后,请申请推免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六、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从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之日直至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单期间,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3.推免生一旦被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校将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文学院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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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9 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