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西北大学育才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校外捐赠单位相关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西北大学育才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选名额为30名,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注重申请人品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综合因素。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院(系)评审小组核实后,提出院(系)推荐意见,在院(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学生工作部(处)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学生,报捐赠单位审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六、报送材料
1.西北大学育才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班级评议意见;
3.院(系)推荐意见;
4.西北大学2020—2021学年育才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七、时间安排
12月15日—12月17日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12月18日—12月22日 各院(系)公示名单;
12月23日 各院(系)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