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
2020级受助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是由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在我校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印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三期资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大合〔201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0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及资助金额
资助名额为42名,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
三、遴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秀,无首修不及格科目且专业加权成绩排名在前30%(以高考成绩及其入学后第一学期成绩作为评定标准),综合素质良好;
2.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来自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孤儿、残疾、单亲、父母有残疾或重病者优先考虑;
3.为人正直,品行端正,热爱劳动,生活俭朴,遵守法纪,无不良习惯;
4.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服务活动。
四、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遴选程序;
3.申请人除学业成绩优秀外,还需特别注重个人品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以促进心系祖国,服务社会;
4.受资助学生原则上不可同时享有其他长期助困性质,且金额达每年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助学金形式补助(国家奖助学金及其他学术性质的奖学金除外),受助生所得的其他性质奖助学金均需向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五、遴选程序
1.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院系评审小组审查后根据学生个人、家庭、学习、社会实践等情况提出推荐意见,并经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2.学生工作部(处)将申请材料汇总,初步确定51名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工作小组研究;
3.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结合51名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品德、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面试考核,确定最终42名受助学生名单。
六、报送材料
根据新地郭氏基金要求需提交以下材料报送基金会,其中学生本人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信;
2.《2020-2021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可改变表格样式,不可增页,加盖院系公章);
3.《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易班导出并盖院系公章);
4.由教务系统导出打印(加盖院系公章)或学校教务系统自助打印机打印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
5.西北大学2020级本科学生高考成绩单(见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
6.《2020级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助后承诺书》(见附件4)。
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7.班级民主评议意见表(见附件5);
8.院(系)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公章);
9.《2020级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受助同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汇总表》(见附件6,加盖院系公章);
10.《2020-2021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2020级候选学生评分表》(见附件7,加盖院系公章)。
七、时间安排
3月11日—3月15日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3月16日—3月18日 院(系)公示推荐名单。
3月19日 院(系)将推荐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
八、特别说明
1.所报送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制版,纸制版需盖院(系)公章;
2.如若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未在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易班系统库内,请填写《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
3.填写《2020—2021学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北大学助学金2020级候选学生评分表》时,请完整填写表格前面学生的相关信息(带底色部分);
4.请务必保证电子版内容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于规定日期前打包发送至1511217267@qq.com邮箱。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