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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05-26    浏览次数:

西北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0]19

 

关于开展“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自我校2007年启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以来,立项建设了一批质量工程项目,多个项目在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中获准立项。2010年是“十一五”“质量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全面了解我校“质量工程”进展情况,深入总结建设成效、提炼建设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对我校立项的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性检查工作针对2007年以来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的所有项目(见附件1),具体建设期限为精品课程4-5年、特色专业2-4年、新办专业3-5年、教学团队4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5年、双语教学示范课3年、教学研究计划项目2-3年。若同一项目在各级“质量工程”中均有立项,则只需针对项目整体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总结。

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时的建设规划和预期成果,请认真填写《西北大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表》(附件2),力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如实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切忌空谈;并结合项目建设进展,合理使用建设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是对我校实施“质量工程”以来教学改革工作的回顾和总结,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将在项目建设期满后对照各项目立项的建设规划和预期成果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单位将《西北大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表》于20106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西北大学“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西北大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表》

联系人:李晰   

  话:88308182

                                                教务处

2010525
附件一.xls.doc
附件二.doc